事實經過:
我朋友跟他六等親表哥結婚兩年,雙方父母都同意,也有宴客和去登記,兩個人也
很恩愛並且有孩子,結果現在被有心人士舉發,我擔心他婚姻可能無效。
問題:
除了婚姻可能無效之外,我朋友是學校老師,需要另負刑法上的法律責任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1-27 13:39:00自始無效呀.....不是 "可能" 或 "不可能" 的問題戶政婚姻登記屬於違法......
沒有責任問題 就是婚姻無效而已 將來分手/繼承等問題沒有辦法享有配偶的權益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4-11-27 14:37:00繼承給小孩不就好了...
那會有刑法214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刑責嗎而且原PO朋友是公務員應該有請過結婚和生育補助?
哪裡不實? 登記的時候有冒名嗎...?如果只是承辦人員沒查證就登記那不是他們的問題啊給小孩說的很容易啊 沒婚姻小孩就不是男方的婚生子女要先辦認養 最怕的是不和平分手或是沒寫遺囑就突然過世
K大抱歉 以為不符合結婚要件就算不實 剛好身邊也有人有類似原PO的情況 只是沒去登記
作者: koala945 (無尾熊) 2014-11-27 15:26:00
是小三舉發?提確認之訴?
他們沒有冒名 不過結婚和生育補助可能有吧...好像是前夫透過女方親戚知道的他們很恩愛 沒有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