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覺得是對方自己程式寫的不好
其實有方法可以讓你就算知道連結,也會跳回有廣告的頁面
免費空間都是這樣設計,知道連結沒用,非VIP會跳回讀秒、跳出惱人廣告
主管機關的函釋如下,但並不拘束法院審理之個案
發布日期:民國103年8月28日
令函案號:電子郵件1030828
令函要旨:
所詢利用通訊軟體Line轉傳電影連接網址給好友,使您的好友可透過點
選網址連結,進入其他網站觀覽著作內容(如Youtube),則此並不直接涉及侵害該等電影
之「重製權」、「公開傳輸權」等著作財產權之利用行為;但須注意的是,若您明知該連
結網址之影片係未經合法授權或屬於盜版影音者,卻仍透過連結的方式提供給好友,則將
有可能與直接侵害「公開傳輸權」之第三人間,成立共犯或幫助犯,恐要負共同侵權責任
,特提醒注意。
發布日期:民國103年8月11日
令函案號:電子郵件1030811d
令函要旨:
一、來函所詢有許多網站放置Youtube影片連結並顯示在網頁上,是否屬於「
公開傳輸」行為?目前如以連結網址或以「嵌入」之方式分享Youtube網站的影片,在技
術面如係藉由網站間連結之方式,由使用者點選連結後直接開啟Youtube網站瀏覽、收聽
,而未將該Youtube影片重製在自己的網頁時,不會涉及著作的「重製」及「公開傳輸」
行為,無須取得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惟須注意的是,放置該連結網址之人若明知該連
結網址或嵌入式之視聽著作係未經合法授權或屬於盜版影音者,仍提供超連結分享該侵權
視聽著作之人,有可能構成侵權者的幫助犯,而須負相關之民、刑事責任。
二、至於所詢翻譯外文網站資訊放在自己的網站上是否有侵害著作權之疑慮,若該等資訊
屬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4款所定之「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就不屬著作權法保護之標的,任何人均得對之加以利用(包括翻譯),無著作權侵害之問
題;但如果該等資訊內容是在事實傳述以外,還添加了作者的評論及分析或其他性質之文
章,則該部分仍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任何人如欲翻譯(即著作權法規定之「改作」行
為)他人享有著作權的著作,仍應徵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除非有符
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情形外,例如:符合著作權法第52條「引用」之規
定,或有第61條本文「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
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規
定之情形,即可主張合理使用,並依第64條規定明示其出處,若該等論述已註明不許轉載
、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即無法主張合理使用。
三、由於著作權屬於私權,如有爭議發生,仍需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調查事實認定之。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 引述《you7 (酸酸)》之銘言:
: : 標題: [其他] 貼超連結也有違反版權的疑慮嗎
: : 時間: Thu Dec 4 13:48:34 2014
: : 事實經過:
: : 之前我看到一個教學網站有提供免費PDF檔講義 也兼賣教材
: Q:全部的 50 講 pdf 檔的連結,在這教學網站,都在同一個網頁嗎???
: : 我發現那些講義的檔名有規則可循 如第一講是001 第二講是002
: : 所以我就在某討論區po了一個超連結的表格
: : 可以直接抓1到50講的講義 不用再去那個教學網站
: : 後來教學網站的人就聯絡我 說我侵犯他們的版權
: : 要求立刻刪除 不然要提告
: 也就是說....(先假設 50 講的連結,都散布在這網站的不特定地方)
: 這網站,雖然可能有提供50講連結,但網頁瀏覽者,必須依照網站的指示,
: 按部就班的,才能夠得到這 50 個pdf 檔案.
: 今天教學網站雖然是免費下載,但網站經營者本身透過瀏覽者的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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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流量,可以創造相關的經濟收益來維持網站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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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今天原PO 經由觀察發現這五十個 pdf 的命名規律,進而發現
: 存在連結位置,隨後將這些資訊全部公開,供不特定人下載.
: 這些不特定人,利用原PO所提供的 "不正方式"下載取得 50個 pdf 檔案後,
: 便沒有需要或必要,去再回頭點取或瀏覽那些網頁.
: 換言之,業者就減損了他原本以提供這些 pdf 檔案下載為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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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得到的瀏覽量或廣告點閱所應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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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子,原PO 覺得"自己有沒有違法呢" ,請自己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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