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tuguy (ya)
2014-12-09 11:16:39事實經過:
我老爸是個膽小的老好人,十年前借了兩百萬給一個女人
然後這個女人就拖欠不還,最近更是直接消失
現在我想幫他追討這些錢!
問題:
法院說可以用支付命令的方式,但對方如果沒收到就無效
(十年了她早已逃離當初的住所了)
法院說如果支付命令無效,那就直接提起形式告訴
(可是聽說還要花費大筆律師費,而且如果對方沒有錢還
那律師費就白花了也拿不回錢)
我的想法是,難道,都沒有穩當又不花大錢的方式來追討欠款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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