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去年莫名其妙收到一份公文,上面寫著因為外公去世,所以我們(13個人)繼承到一片土
地,而兩年沒繳交地價稅了,所以請我們補繳,而且稅金也幫我們分配好應繳的金額,我
們也繳完了!
問題:
這兩天又收到公文,內容說因為之前地價稅逾期沒繳,所以要罰錢,也列出大家要繳的金
額,問題是,我們在收到第一份公文前,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繼承到土地,也沒有收到稅單
,當然不知道要繳稅,而收到稅單時我們也馬上去繳了!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要繳罰金嗎?要找哪個單位處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