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去年過年前家裡參加互助會被一個互助會的會頭倒會
,過年前還把他的房子都賣了脫產了也有去控告會頭
刑事的詐欺罪,也有去地檢署開一次庭,但最後會頭
也沒出面後來被通緝,最近這幾天透過一樣被倒會的
朋友得知會頭已經被抓到了,但之後好像已經交保了
問題:
1.想請問我們接下來是等候地檢署通知就好嗎?
2.我們能否去查詢他的交保金額多少?跟他的住所?
3.之後是否能以刑事附帶要求民事賠償呢?
4.關於他的房子跑路前就先賣掉,如果要查是否為惡意脫產
是否要自己舉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