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
2015-01-22 14:18:13事實經過:
朋友因為在網路上和人買東西後,發現對方東西來源是有問題的。
但不一定違法,但我朋友就和他們同一社團的人在臉書上公開指責
賣家的貨品有問題,賣家因此提告他們妨害名譽。
問題:
我朋友現在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一份通知書,要他去接受訊問。
我們一般只懂「筆錄」和「傳票」而已,訊問什麼呢?
是很重要的流程嗎?
另外就是,我朋友該請個律師嗎,因為對流程不熟,又不知道
該怎麼找資源幫忙。
請各位前輩指點一下因應的措施,因為我朋友沒什麼錢,
但因為老家是有房子的,要申請法扶好像也不太夠資格,
謝謝大家。 m(__)m
作者:
llh117 (蓮心)
2015-01-22 14:39:00不用找律師,這玩意就算打輸了,被罰的錢也比律師費便宜.就自己注意一下,講的話(比如說對方假貨)有無根據.講的話要對事(賣東西有問題)不要對人(你是騙人王八蛋)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1-22 14:50:00
若加上民事求償就夠找律師了。以及,若輸了會有前科,就看自己是否在意前科。在意的話,還是找律師協助。
作者: aries0419 (賣菜的大嬸說我帥) 2015-01-22 14:59:00
有專板可以看,不用怕不一定會成罪只要是出自於善意,言論都是受到保障的。
作者:
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
2015-01-22 18:30:00請問專版是那一個版??
作者: aries0419 (賣菜的大嬸說我帥) 2015-01-23 12:04:00
LawsuitS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