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朋友因為在網路上和人買東西後,發現對方東西來源是有問題的。
但不一定違法,但我朋友就和他們同一社團的人在臉書上公開指責
賣家的貨品有問題,賣家因此提告他們妨害名譽。
問題:
我朋友現在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一份通知書,要他去接受訊問。
我們一般只懂「筆錄」和「傳票」而已,訊問什麼呢?
是很重要的流程嗎?
另外就是,我朋友該請個律師嗎,因為對流程不熟,又不知道
該怎麼找資源幫忙。
請各位前輩指點一下因應的措施,因為我朋友沒什麼錢,
但因為老家是有房子的,要申請法扶好像也不太夠資格,
謝謝大家。 m(_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