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作者: tenderrosa (人都是哭著誕生的....)   2015-02-16 17:23:08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5/02/XX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機車方受傷,有驗傷
對方汽車方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為租賃車,有保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僅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轉彎車(對方)未讓直行車(我方),行駛道路有分隔島, 雙方號誌為綠燈,
我方機車撞到對方汽車車頭車牌位置,對方車頭保險桿及車牌部分有受傷
車輛停止位置為我方車道二分之ㄧ,我方煞車不及直接撞上,
經急診驗傷結果,左腿及右下腹挫傷
六、問題:
請問這樣的狀況,我需要陪對方汽車維修費嗎?除醫藥費及修機車費用
另我可以要求精神賠償金嗎?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enderrosa (人都是哭著誕生的....)   2015-02-16 17:51:00
不好意思,日期寫錯,是2015/2/11
作者: v3su   2015-02-18 02:17:00
您有去交通隊拿肇事責任比及事故分析圖了嗎?!如果責任比您也有責任負擔,例如車速過快或是未保持安全車距、經過路口未減速等等,要跟對方索償精神賠償比較困難。您趕緊先跟交通隊拿到以上資料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2-18 09:18:00
對不同(甚至可能不同向)車道保持安全距離幹嘛?況且與有過失只是減少對方賠償義務不會變成困難只會有多寡的差別不會是有無 = =
作者: v3su   2015-02-18 10:16:00
如有責任比,請問精神賠償理由如何跟民事庭法官說明求償?可以教我嗎?!另外不同車道保持安全車距…是代表可以只看自己行駛車道,而不需在乎旁邊車道右轉或對面車道左轉問題?!而我的保持安全車距意思是指責任比的其一定義,並非指原PO,而是要依照交通隊資料為主。我都打出例如兩字……d大,對不起,您說的對。因為我同學剛剛說,去年他跟駕駛求償精神賠償被法官判敗訴原因是,他凌晨騎車沒打開燈,導致轉彎車沒發現而撞上,法官判決他屬重大過失所以不能求償。跟您說聲對不起 Q Q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2-18 16:29:00
你沒看過精神損失若干元因有xx%過失被告僅需負擔x元這類寫法的裁判書?有責任比就不能求償 騎禁行機車的被酒駕雙黃線超速迴轉撞死 不能求償 你想這樣合理嗎 ? = =
作者: v3su   2015-02-18 18:46:00
d大,是的,我沒有看過您所說的這類裁判書Q Q,知識嚴重不足而且我同學這車禍是去年11月宣判,他沒跟我說仔細,是到今天中午去找他,我看判決書說明敗訴理由,我才知道他那叫活該這篇文章的推文回覆讓我上了很寶貴的一課,我非常感謝您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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