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代辦機車報廢變過戶?

作者: painon (paul)   2015-03-05 09:01:38
事實經過:
家裡有一台的機車透過機車行辦理報廢
機車行覺得機車堪用 直接辦理過戶至自己名下(未事先告知車主)
問題:
請問這樣有違返法律嗎?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orden2895 (登爺)   2015-03-05 09:08:00
詐欺,跟背信吧?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15-03-05 10:01:00
ㄧ樓,那來的詐欺背信,詐欺要交付財物,背信要受有損害。我認為應該是偽造文書。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3-05 10:17:00
過戶費和保險費有跟原車主收錢嗎?如果你沒有受到損害,基本上是沒有構成違法就是了過戶前可退的費用都有退給你,過戶後新增的費用或是未來可能的罰單什麼的都跟原車主無關,只是可能對原車主來說,觀感不是很好...不過都打算要報廢的車有差嗎?
作者: jorden2895 (登爺)   2015-03-05 14:48:00
自己的財產有處分的權利,未經所有權人同意擅自變更至自己名下就是詐欺
作者: v3su   2015-03-05 16:10:00
詐欺、背信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15-03-05 21:51:00
Jorden2895如有實務見解支撐,願聞其詳,但如果只是你個人意見,就毫無參考價值。我實在不瞭解本案行使詐術跟交付財物的行為各為何?!呵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05 22:07:00
不一定沒有罪歐.....之前類似案例,某廠商負責銷毀某委託廠商的瑕疵品而該受託廠商卻自己把堪用的挑出來賣
作者: v3su   2015-03-05 22:08:00
此例“報廢”被車行轉為自己名下,偽造文書很難成立,原先車主就打算進行“報廢車輛”,不符合偽造文書受損責任。所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05 22:08:00
本案機車行受託辦理報廢,應將相關報廢單據交付受託者但很明顯的,並未辦理報廢而是將車子擅自過戶到自己名下
作者: v3su   2015-03-05 22:09:00
雖未經車主同意,但適用詐欺跟背信來走刑事沒錯。因為車行已經意圖,將他人財物於受託時私自進行交付到自己名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05 22:12:00
單單將委託者印章"盜蓋"在過戶書,就已經是一條罪了更不用講,監理單位可是公家單位,還有一條致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某隻鴿王只是改了自己身分證影本的出生年月日也沒有拿去做什麼申請,就被檢察官受理偵辦最後拿免費表演當作緩起訴
作者: v3su   2015-03-05 22:17:00
偽造公文書會由檢察官提起公訴,但車主本來就打算進行報廢,偽造造成的損害不及詐欺與背信。實務有判決過,可以搜尋。我記得民國101年新聞也有報導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05 22:26:00
何必浪費時間再詢問? 直接到警察局報案,讓警察去處理吧要說有沒有對原車主造成損害?單單盜用印章就夠了今天要是買賣,買了沒過戶直接牽去報廢,還說得過去原本這個社會,會少一輛排放廢氣的老車結果因為機車行老闆行為,造成社會多了不該多的老機車讓一堆人吸了不該吸的廢氣,有沒有損害呢???
作者: v3su   2015-03-05 22:31:00
我建議原PO,您親自去法院的地檢服務處,詢問訴訟輔導書記官。不然我擔心您,提訴罪名錯誤,案子不起訴是浪費您時間
作者: jorden2895 (登爺)   2015-03-06 09:08:00
也有人支持我的說法啦,請問N大的實務參考呢?
作者: v3su   2015-03-06 17:13:00
我也支持n大跟m大的說法哦,如果檢察官認定報廢實質受損權益過大,也會以偽造文書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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