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妨礙名譽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5-03-21 23:44:18
事實經過:前幾天 一樣在遊戲中跟網友 互虧互損
然後開了小分身私人密語 鬧他
因為他是男生玩女角(無性別綁定的遊戲)~所以一開始就當虧妹鬧他
結果他本人一開始猜是我,我就裝傻~
後面他好像覺得不是我,就開始要買什麼給他阿~
就跟他要line 臉書等等,他就裝死不給 要我買什麼給他之類的loop
後面我就說 人妖不給line 臉書 又要人買東西給你 是想騙錢嗎?
後來我開本尊上線 也沒怎樣 就跟平常一樣嘻鬧
剛剛聽幾個朋友說 他很欠錢
所以他已經用這個告我妨礙名譽 想用和解賺錢...
問題: 1.他是沒我私人聯絡資料拉,在通保法下 這告得成嗎? Orz
2.一切都在密頻發生
人妖(男生玩女角) 要東西 不給line和臉書 也都是事實
真告成要如何做筆錄.. - . -
謝謝大家.. 這是我第一次覺得 真的有人 這麼"無聊"...
作者: wbacb (500)   2015-03-22 00:03:00
密頻告不成
作者: v3su   2015-03-22 00:08:00
為何告不成?直接截圖或拍照就是證據了人妖兩個字很傷人,已經有侮辱了,構不構成誹謗看司法官
作者: chumush (犬神)   2015-03-22 00:26:00
私密沒有公然問題,或是他想法院認證?
作者: v3su   2015-03-22 05:03:00
如果您未散播(我以為您有跟內文的幾位朋友說),就按照樓上所說讓他給法院認證吧法很耗時間…盡量別讓他演變這樣 Orz民法很耗時間…盡量別讓他演變這樣 Orz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03-22 06:18:00
1、告的成(有沒有罪是檢察官,法官判斷)2、畫面截取後列印,拿到警察局報案就成立了3、他就是要和解金,所以你不和解,走完法律程序就沒事了#1Kp6gQpa(LawsuitSug)這篇有解釋通保法.IP我不清楚#1J2X0TI2 (LawsuitSug)這篇有提到轉移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5-03-22 13:43:00
謝樓上 我有看到說可以距離遙遠 可以打電話來我戶籍地做筆錄 = =
作者: v3su   2015-03-23 03:04:00
原Po,請您三思用這種逼和解的方式會觸犯強制罪。至於做筆錄,要看您的承辦檢察官同不同意,但實務是“不太可能”可以讓您說距離遠就可以聲請您所在地,很多都是屏東還是得去台北另外,有法律上的問題還是去法院問專業,不然我擔心您這樣亂查詢的結果,會沒事變有事。例如通保法,不是妨害名譽就不能調,那網路一堆,八卦版就有了,妨害名譽的被告怎麼都收到傳票?所以法律專業問題還是去法院,而不是自己在那查詢錯誤資訊,像您現在想逼和解,而不是用誠意好好跟對方談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3-23 09:39:00
如我真的查到對方的真實身分要怎樣「請」他和解?男玩女角 女玩男角不犯法 可以讓人心甘情願給錢那也是他的事情您有因此受損被騙嗎? 有時候不要太過,不然出事超過預計很難收拾的.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5-04-01 22:23:00
你不是名人,他不知道你任何真實資料,也估狗不到,就是查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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