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爸爸已過世應該有10年了,最近因為有聽到風聲說我們家都沒人去辦繼承
打算等政府收走法院拍賣時要買,因此媽媽就說趕快去辦一辦
結果一查出好像在我爸過世那一年就已經辦好了,只是土地部份還沒過戶
(其實這段我不太懂,是聽姐姐說的)
還有就是我家有點點複雜,因為媽媽是爸爸後來再娶的
因此上面有四個哥哥(同父異母)都已結婚
爺奶們很早就不在了
所以我們繼承人數:7人
因為這繼承過戶是自己辦的(那些哥哥們說的)
其實我也有想過說過幹嘛不找代書辦,省時又快
但他們堅持說自己跑就好
所以今天又有哥哥來我家拿資料
說要缺什麼文件所以要去國稅局辦東西
我姐就把一整袋資料給我哥,更傻的事裡面有她的印鑑證明
我媽現在就非常擔心,擔心我哥今天跑去偷偷把我姐那一份轉給(贈)他
整個擔心睡不著,很怕我姐權利被吃掉了...
問題:
1.想請問只有印鑑證明的話
有辦法把另一個繼承人所繼承的份吃掉嗎?
不好意思再麻煩大家解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