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民法182條不當得利範例

作者: saoisme (sao)   2015-04-19 22:07:55
事實經過:
小明跟我買了一隻手機~
價金5萬台幣~
小明因自己無時間匯款委託小明女友匯款給我~
我確認匯款無誤後~
將手機寄給小明~
小明確認無誤交易完成~
事後~
小明跟女友分手了~
小明女友告我詐欺~
理由是小明女友沒收到手機~
並對我提出民事不當得利之請求~
要求返還價金5萬台幣~
問題:
請問我需要償還小明女友5萬元嗎?
第一百八十二條 (不當得利受領人之返還範圍)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
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
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
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我在不知道匯款是小明女友匯款的情況下~
將手機寄給了小明~
是否符合民法182條 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
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
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懇請版友如瞭解這方便資訊回覆~
感激不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5-04-19 22:21:00
沒有179又何須討論182?
作者: saoisme (sao)   2015-04-19 22:23:00
小明女友用179條告我~182條是我想的~我想知道179條是否成立~如成立可否以182條拒絕給付5萬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5-04-19 22:32:00
我的意思是 你的策略應該先去爭執179而不是先討論182照你說的來看 179根本不會成立 沒有必要討論182
作者: saoisme (sao)   2015-04-19 22:34:00
我也覺得179應該不成立~但第一次開庭法官說錢確實是是小明女友給的~我東西卻交給小明~請我直接跟對方和解因為對方的錢在我帳戶是事實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5-04-19 22:42:00
有問題私信來問吧 在這水桶板不想講太多說不定等等這篇就因商業問題被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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