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作者: zxa5re1d2 (最愛吃羊肉)   2015-04-27 21:36:47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5.4.2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機車駕駛(我)無受傷,後座乘客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打給救護車,還沒打電話給警察但警察有來詢問及回警局做筆錄,
有拿到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機車有強制險但駕駛非車主,已聯絡
對方未知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載女友騎在北市林森北路外車道上,
因為前方公車要靠站往外車道靠近,所以打方向燈往內車道騎,
變換車道完成後 後方轎車從側面由後往前擦過,
擦撞後駕駛往前開一小段路有下車查看他的轎車,
當時我跑上去想記車牌 然後跟轎車駕駛有口角,吵架中雙方都有提到叫警察,
但因為沒帶手機所以叫對方留下打電話給警察,我先回去察看女友傷勢,
回頭後對方就馬上上車走人,監視器上都有拍到,救護車也是我自己跟路人借電話打的
對方沒有留任何聯絡資料給我車牌也是我自己記的,
他看到我第一句話就是罵我變換車道
六、問題:
敘述不知道會不會不足...其實是想問說...
這樣子對方算不算肇事逃逸?
今天有接到某分局要再過去做筆錄和詢問有沒有要提告的問題,我有另外詢問
承辦人肇逃的事情,但是他回答我說這個不算肇逃 因為對方有下車 (有這種事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4-28 00:10:00
對方除了夏車外,有留他的聯絡資訊嗎?
作者: zxa5re1d2 (最愛吃羊肉)   2015-04-28 06:39:00
沒有留資料欸 跟我起口角後就離開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4-28 07:47:00
你還是可以提出告訴阿,是否成立是檢察官跟法院的事警察不能拒絕你提出告訴,他的法律見解也僅供參考
作者: zxa5re1d2 (最愛吃羊肉)   2015-04-28 12:09:00
好奇的是肇逃不是非告訴乃論嗎,車禍當天幫我做筆錄的警察說這個有肇逃,案子轉給其他分局後還要自己提出告訴,完全被搞混了…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4-28 22:42:00
過失傷害的部份是要自己提告沒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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