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和解事宜

作者: Argogo (阿狗)   2015-05-21 21:38:21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5/5/1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雙方皆無骨折。
我在手腕、手臂、膝蓋的地方有扭傷及瘀青。
對方在腳趾頭關節有一元大小挫傷及背部疼痛。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及做筆錄,我的機車有扶起來,對方的沒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皆僅有強制險,我有去辦理出險,對方沒主動對保險公司聯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5-21 21:49:00
也有可能是你全責,還是要看檢察官與法官的認定..另外,路中間是黃色虛線還是雙黃線?有無缺口?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5-21 22:00:00
因為妳是轉彎車 而且妳不多注意左方一直把精神集中右方是在開什麼玩笑另外 你是停車再開嗎<應該有>是什麼概念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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