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各位版友晚安
事情有點複雜,但我們很需要協助所以上來諮詢
先感謝幫忙
我父親在二十年前因向人借款簽了數張本票(詳細數字不清楚,先假設十張),後來雖將錢
還清但對方告知本票遺失,所以母親請對方寫了一張已還清欠款但本票遺失未歸還的字據
就這樣過了十幾年,大約四年前,家裡收到支付命令(其中五張本票),但父母不懂嚴重性
並沒有立即提出異議,所以支付命令有效,當時被判連本帶利還了四百多萬
又過了一年,家裡居然又接到支付命令(另外五張本票),並且提告人是當時債權人的妹妹
,父母立即提出異議並提出當初簽立本票未歸還的字據,但對方說那是哥哥簽的與她無關
,因本票是父親筆跡無誤故又被判要執行支付命令
這次父親覺得不甘心,便將名下所有財產以買賣名義寄放在一位代書朋友及其妻子名下,
有簽立兩年後會原價買回的信託字據
現在兩年期滿,父親有意要將房產買回,但對方卻告知若父親買回不論過戶給我母親(案
發當時已離婚),或是過給小孩都會被追究並且查封房產,要我父親繼續將房產放在他名下
問題:
我們想請問的是,當初是以買賣的形式將房產過戶給那位代書,現在以我或是已離婚母親
的名義買回都一定會被追究惡意脫產嗎?父親身體不好,很擔心以後祖傳房產會這樣被他
人侵佔,對方又是我們認識唯一的律師,實在是沒有人可以詢問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6-04 08:40:00
代書與律師不一樣。
作者:
GLPLy (王者右手的榮耀)
2015-06-04 09:22:00去另外找律師諮詢,然後開始有提告的準備了
作者: oxytw (雪球) 2015-06-04 11:23:00
這種金額該找律師吧,不是在這邊問
已經有在網路可以找的到的法律諮詢提問了,只是想要多方詢問,因為還蠻急的...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6-04 16:54:00
看不出來哪裡急。真的急,做法也不是在網路上問問。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6-19 08:29:00
全家人的腦袋要不要升級一下呢本票請求期限哪有可能20多年,提出異議哪有可能被確定,從頭到尾說謊還是自己胡搞吧提出異議,是打電話跟對方提出,還是透過法院異議,你們的異議是啥,根本沒執行吧房產那個,別人說了就信喔,全家是有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