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6-05 21:15:00證明這是遺產,而非D生前贈與給B,或者是利用B借名登記確認後,再去處理繼承這塊,要是有遺囑指名要A/B繼承那C就去打特留分官司,拿回 1/6 的權利B?? 就去看要怎樣答辯吧......要是判決是生前贈與,無任何附帶條件的話,那第一關就結了土地是誰的?簡單講...."依地政機關登記為準"當然,要是法院判決結果確定,地政機關也是依法變更登記該塗銷的塗銷,該改登記的就改登記....權狀只是一張高級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