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在網路上訂購商品寄回我家
收到當天(6/26)我爺爺打電話跟我確認
是否有一個從屏東寄過來的包裹
我請他先幫我收著
(因為我星期日才會放暑假回去)
隔天(6/27)一早爺爺打給我說
他看錯名字了(他眼睛不好(
2個收到的包裹都是樓上某房客的
我心裡覺得奇怪
上網查詢確認已投遞成功
於是我於是我再三請爺爺奶奶詢問看看
但他仍堅持是他的包裹沒錯
後來我越想越奇怪
怎麼可能名字和寄件地址都這麼巧合
這時我打電話回去請我奶奶要求他把包裹拿下來核對姓名
但房客說他下午才會回來
回來後我奶奶要求他把包裹拿下來核對
這時某房客卻突然改口說看錯名字
但是我的包裹已被拆開
還把我的一個東西寄回他家了(這邊我採取保留說詞)
後來他也告知我奶奶說他會再把東西寄回來
問題:
我想要透過派出所報案提出竊盜+妨害秘密
竊盜部分
動產本不屬於他的他卻將其歸於自己所有
並將其東西隨意支配
妨害秘密罪
他確實以不正當的方法拆閱其包裹已構成妨害秘密罪
這樣情況有構成以上這2條的要件嗎?
竊占部分提告成功機率大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