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40515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有擦傷,我方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第三責任,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自小客行於最內線禁行機車道,對方機車由我右側道竄出,因煞車不及我方車頭撞上
對方機車左側。
於道路上,非路口,因此無號誌問題,車速均正常,無變換車道。
初判對方有肇事原因,我方未發現肇事因素。
六、問題:
想請教若因民事侵權上簡易庭請求回復原狀的話,判賠金額約為多少,隨付原廠估價單如
下:
http://imgur.com/W23UwI6
1995年出廠520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