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大樓的鄰居已連續許多天在我大門門口旁貼辱罵的紙條,
忍耐好久終於從紙條的往來中套出對方是哪一戶了(一樓層有7戶)
一開始因為沒有想要提告,所以撕下來的紙條都已經丟棄,唉
這幾天朋友建議我蒐證提告
才有保留幾張下來
其實她罵很多難聽話,但保留下來的只有以下幾句:
問題:
想請問這些句子能構成公然侮辱嗎?
「你跟你養的寵物一樣聽不懂人話」
「你果然有動物界思維」
「你這麼嚴重該進精神病院了」
「這麼渴望男人原來是沒男人才會養貓」
「跟貓相處久了程度才會這麼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