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車禍肇事,對方拒絕和解&賠償,避不回應,朋友建議直接告過失傷害
問題:
3/27號車禍到現在快四個月了
當初對方拒絕和解,家父(當事人)
因不懂相關法規,不知如何是好
朋友是建議我們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問題如下
1、刑法追訴期六個月,現在已快四個月
還得先申請交通鑑定,會不會來不及?
還是車禍根本不符合過失傷害?
2、我方該如何提告?
朋友說只要警方沒結案就可以讓警察幫忙送,但當初做筆錄時承辦警察卻說要告的話必須
我們自己想辦法?該如何提告
3、提告後…是否需自行請律師?
朋友說,若警察幫忙往上送or按鈴提告,都是告訴,而非自訴
會經由檢察官判斷後才決定是否上訴
小弟家境清寒,家父因傷失業…實在沒辦法負擔請律師的費用
我們只是市井小民,不懂法律也沒認識什麼民代…更沒錢請律師…
但對方的嘴臉與態度真的令人無法忍受
完全就是想欺壓我們這種不懂法律的人
經多次說服後…家父終於願意改變心意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