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遷入戶籍問題

作者: Liangliang20 (優多綠茶)   2015-08-04 21:11:13
事實經過:在搬入租屋處一個月後,因為懷孕了,臺北市各項福利較優,也向房東說明需要
遷戶籍的原因。
房東表示:
我們出租不提供遷入戶籍,是避免稅金的問題,我跟婆婆商量,是否遷跟我們住的ㄧ起看
看。
我也向房東表明:我需要的只是台北市的戶籍,遷到哪裡都可以看她方便;遷入戶籍不會去
申請租賃支出,這點可以放心;如果是擔心之後搬走戶籍不遷出的話,房東是有權到戶政辦
理強制遷出的。
後來房東又問我:如果是遷到租屋處,是妳自己去辦就可以了嗎?是否需拿契約去辦呢?
我跟她答覆:遷租屋處的話,因為租約未經公證,要麻煩您幫我在租約載明同意遷入戶籍且
提供房屋權狀或稅單的影本,這樣我就能直接去辦理, 稅單影本遷完戶籍會還給您。
結果房東又說: 因稅單上面是自用住宅,但拿這遷入,那就會被罰成ㄧ般住宅,稅金因此
需多繳, 妳以後也ㄧ定要向政府申請補助,就會有承租關係,我婆婆認為需跟妳收些費用
,可以接受嗎? 我們有遇到向政府申請房屋補助被罰。
問題:
1.屋主是婆婆但跟我們簽約是以媳婦的名義,媳婦是代理人,請問這樣簽訂的租賃契約有效
力嗎?
2.租屋可否有權利將戶籍遷入?
3.我主要是為了寶寶出生後的生育補助才要求遷戶籍,不是為了租屋補助,房東要求收取費
用貼補稅金這樣合理嗎?
(在完全沒有報稅的情況下)
如果有想到別的問題再做補充,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8-04 21:17:00
1.有 2.未約定,則無. 3.看契約,但一般增加費用和稅金在契約有約定下,承租人承擔;出租人可以不租你.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8-04 21:23:00
通常簽入戶籍這件是另外計價除了稅還有日後妳不簽出她要處理也麻煩 = =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8-04 21:39:00
權利並非無代價,如果要爭取,請支付費用吧,另外就算付費,在所有權人未同意前,還是不得擅自開戶遷籍.要房客戶籍遷出真的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又不識你報稅國稅局就查不到,申請津貼,行政機關就有辦法可以查到,所以還是要補貼租金囉.看房東看地域看地價等;要遷入戶籍就會影響到租金,網友是神可以幫忙計算嗎?且這已經涉及稅務等專業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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