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yde60 (阿躍)
2015-08-05 00:28:51事實經過:
父親於今年五月過世,今天收到國稅局的遺產稅申報書,不過同一順位的弟弟也一起
都向法院辦理過拋棄繼承了,也收到法院准予備查的通知,
不過我們有去申請勞保的死亡給付以及喪葬津貼部分。
問題:
想請教各位,已經辦理了拋棄繼承是否無須理會遺產申報的部分呢?
或是換句話說根本不具繼承者的身份了,所以就算要報也沒辦法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5-08-05 11:50:00把函文傳真給國稅局承辦就好了,他們不能結案的話,程序會一直辦下去
作者:
hyde60 (阿躍)
2015-08-05 14:39:00請問是把拋棄繼承的文傳真給國稅局嗎?因為今天打去問,他們說如果我拋棄繼承可以無須理會他們說他們只是例行公事固定發函通知,如已拋棄無須理會XD
作者: ixixet (= =) 2015-08-05 20:38:00
你還是要報拋棄給他,不然漏了,就會一直來,甚至誤裁罰一樓沒有說錯
作者:
drkh (eutatosp)
2015-08-07 08:54:00我記得可以到法院申請一份已拋棄繼承的證明書. 最好是以存證信函的方式將這份拋棄繼承的證明書寄給國稅局. 不然, 國稅稅局內部作業若出錯, 你的case一直不結束, 未來會有無謂的麻煩.
作者:
hyde60 (阿躍)
2015-08-08 19:41:00了解了,那我把拋棄證明的影本寄存證給國稅局就可以了吧?我打給國稅局負責窗口ㄧ直跟我說拋棄無須理會通知他們也沒辦法做註記,請我不要理會無須擔心,真的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