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Bird (柯柯柯柯柯)》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104/08/09 下午1:00-2:00發生。
: 我爸爸先故意找事情鬧我媽媽(以前常發生),言語恐嚇近一小時(有片段錄音)。
: 之後我受不了直接報警,警察衝進來的時候,我爸正拿著菜刀,要砍衝進來的人(他以為
: 是我阿姨,爸爸很討厭他)。
: 問題:
: 1、爸爸拿菜刀要砍人為何沒被逮捕?
妳當場有表示要告殺人未遂?或是恐嚇罪?建議警察來時要表示提告意願
這樣警察才會比較高意願用現行犯逮捕,不過這種情形應該會用上銬逮捕
: 2、告爸爸恐嚇是否會成功?這件狀況大概會有怎樣的刑罰呢?
告恐嚇可以,殺人未遂也可以,不過應該是恐嚇成罪率高~
另外還要讓您全家人都聲請緊急保護令,把你爸趕出去,在保護令期間如果他違反,
還可以請警察來,並且用家暴法的刑責提告
: 3、之前爸爸都不簽離婚協議,今天媽媽剛好想藉由此事與爸爸離婚,有需要打官司嗎?
通常這種男人一定會跟你媽拿錢,如果不想付就提訴訟離婚,這件百分之九十可以離婚
: 4、離婚之後財產會如何分配呢?
原則上採法定財產制度,要看兩方婚後財產範圍,且有眉角可以少分或是免分
: (我爸爸完全沒有在賺錢,開了一間公司慘賠,現在的房子是在我媽媽名下,貸也都是我
: 媽媽在付,房子有可能一人一半嗎QQ)
同上,您付的部分還可以從父母婚後財產中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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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建議您找專業律師協助,如果資力上有困難,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