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mfao (Laughing My Fat Ass Off)》之銘言:
: 標題: [繼承] 遺產繼承分配問題
: 時間: Mon Aug 17 18:30: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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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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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有兩個部份想請教
唉.....寫清楚比較好....
A:被繼承人
B.C.D:被繼承人直系血親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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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在死亡前一年半將名下一房屋過戶給B、C、D子女其中一位B,
: A死亡後所登記的遺產稅清冊中有B名下房屋這項。
: 但A是非出於結婚、分居、營業而贈與給B。
A.死亡前一年半,將名下一房屋贈與過戶給 B
=>遺贈稅法規定,繼承發生前兩年,所贈財產納入 遺產計算總額
但是 非可分配遺產(簡單講,是用來算稅金的).
ps.誰管 A 是什麼名目贈與....生前財產自由處分
法律沒規定 我高興 不能當作 贈與 的理由
: 2. 甲過世後,身後留下房屋一間。子女共有乙男、丙女、丁女。
: 因丙、丁為女兒的關係,受傳統觀念影響,便全權交由乙處理房產,
: 變賣取得現金後,由乙獲得大部分數額,丙、丁獲取少部分金額。
分配協議 大家沒意見 就好.....
: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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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D若不服B獨佔房屋,事後可否向B提起遺產分配不均的官司?
: 若可以的話,請問該時效為多久?
已經贈與完成.
若 A 名下已無財產分配, C D 怎提都沒意義
計算遺產稅的遺產,跟發生繼承的遺產,是不同的兩種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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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便再請問分居的定義為?遷出原戶口而遷進此房屋戶口?或是因其他
: 如婚姻不和而分居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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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問 戶政的 分居,還是 夫妻的分居??
: 2. 若之後丙、丁認為遺產分配不均,可否向乙提起遺產分配不均的官司?
: 若可以的話,請問該時效為多久?
分配協議書 簽名蓋章 就一翻兩瞪眼.
: 且若丁已去世,則丁的子女可否主張此一權利?
繼承發生時,丁死亡了沒有??? 若還沒死,不干丁的子女的事,
就算之後丁往生,也是不行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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