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車廠業代因偽造文書
在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 申請出險禮賠
隔年車主打算續保才發現保費未調降,
追查之下才得知自己的車子已被出險。
和保險公司調資料發現,
所有文件車主都非本人填寫&簽名/蓋章
有張同意書只有雙方的印蓋 其他資料都未填寫。
整份文件看下來,其實完整度都很欠缺~
已向保險公司反應此事,
保險公司回覆他們會追查,出險的部份~
調查確認非本人親簽,他們會此案做出險回正。
已經理賠出去出險金額,保險公司會和車廠做追討的動作。
以下針對保險公司的回覆,我比較不能認同的,想和大家討論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