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5.3.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為機車駕駛一人,機車乘客一人
送至急診室治療時,經過醫生診斷與照X光片結果,兩人皆無骨折或內出血現象
駕駛右手肘擦挫傷
乘客兩手兩腳皆有擦挫傷,右眼下方近顴骨處有3公分割傷,在急診室已縫合
兩人有請醫生開傷勢診斷書
我方機車駕駛一人,右腿多處瘀傷(未見血),左腳踝扭傷
當時因覺得傷勢不嚴重所以未就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車禍事故發生當下立即請救護車與警察到場處理
有作簡短筆錄,有開登記聯單
現場未被破壞,保持雙方摔車後狀態直至警察拍照取證完成才移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保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
不清楚對方保險狀況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3/9早上約9點,本人在騎機車上班途中於十字路口待轉時,
因一時疏忽誤將較遠處的汽車分流車道紅綠燈燈號當成待轉路口燈號
而在路口燈號還未轉綠燈時駛出待轉區
起步兩秒立刻遭橫向車道左側來車(機車)撞擊
撞擊點感覺大約是在後輪區域
撞擊後兩車皆倒地
六、問題
車禍事故發生後本人立刻起身察看燈號,發現是自己闖紅燈
而對方駕駛也起身對我怒喊"沒在看紅燈嗎!"
對方乘客則成大字狀仰躺,右臉頰割傷出血
本人立刻連絡救護車,路口交警也馬上聯絡交通大對員警前來處理
救護車約10分鐘後到場,警察較晚一些
在現場做筆錄時本人已向警察承認闖紅燈,因此警察作筆錄十分快速也未問太多問題
現場筆錄作完後本人立刻聯絡保險公司,並至醫院探視對方兩位傷者
在確認對方傷勢後,也有留下聯絡方式給家屬
當天晚上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也有與對方駕駛聯絡
事故發生後兩天本人以電話聯繫對方駕駛關心傷勢情形
對方表示他們已於入院當天傍晚即出院回家休養,沒其他大礙,接下來就是去覆診
第二次連絡對方駕駛大概是車禍後20天,先發簡訊關切對方傷勢復原情形
但對方回覆則表示他們還在休養,並且覺得我這兩周沒有主動關心他們
讓他們感覺很差
(我有問過保險業務,業務表示這段時間都有固定聯繫對方)
隔天我以電話聯絡對方駕駛,他則是抱怨到從事故發生到現在都無法工作,心情很差
當下我也只有請他保留看病單據,有困難或問題可以與保險連絡看如何處理
本周一(4/11)接到保險業務來電通知
業務與對方駕駛和乘客當日有碰面作初步協商,
對方僅出示一千多元的外傷醫療費單據以及約2萬元的機車修車費
但要求20萬賠償金
保險業務表示這個金額與理賠估計落差太大,請我直接申請調解委員會做調解
這兩天又接到對方傳簡訊來,說保險員那天的談話感覺無誠意賠償,讓他很不舒服
又說我將事情都交給保險員處理,都沒有什麼表示,好像當作沒發生過肇事
本人則回覆他不會不賠,但金額超過本人能負擔範圍,到調解會時再作討論
目前調解委員會已受理本人的調解申請
想請教各位,依目前所得到的資訊,對方提20萬元的賠償金,究竟合理度有多少...
一般賠償金額大概會落在多少?
到時去調解委員會,除了從交警大隊那裡申請的現場圖、現場照片、初步研判分析表外
還需要再準備何種資料?是否有什麼注意事項要遵守?
感謝各位看完這長長一篇文章
也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y22 (五月二十二日)
2016-04-16 01:46:001)目前已足夠2)合理收據請保險賠.並再微婉詢問其他金額來源為何
合理度就是看你的收入 跟他不能工作的損失 反正開高殺價都是基本SOP
作者:
may22 (五月二十二日)
2016-04-16 02:03:00既然都申請初判表了,到時也可看看初判表怎麼判,說不定有轉機,但若判你全責,就真的要認命。另外,強制險是不分肇事責任的,你有受傷,也可以用對方的強制險賠喔~拿到的錢再拿去賠對方多少減輕自己的負擔。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4-16 05:41:00調解會你就當作議價會吧 現況你完全不用浪費時間討論肇事責任 你只需要檢視對方提出的實際開銷收據以及薪資證明,醫生診斷證明是否合理就好有單的照單賠 沒單的看心情跟氣勢決定
作者: wallachia 2016-04-16 09:01:00
你全責的可能很高,要注意對方用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作者:
may22 (五月二十二日)
2016-04-16 10:38:00無法工作要有醫生在診斷書註明”建議休養00月”並依對方的薪資證明理賠。等對方告吧,民事法院上,對方需舉證自己每一筆金額的求償依據,正常法官對於不合理的都會檔掉。請你表現有和解誠意,但和解金被大開口就好。但刑事過失傷害的罪與罰金你可能就免不了了。民事法官判多少,在你的保額內保險都會賠的。
作者:
pk0943 (.)
2016-04-16 22:20:00我是建議你還是請一下律師吧,在法官面前坦承是你的疏失,表現誠意,法官看你態度良好也無前科,通常會輕判
民事和刑事不一樣,民事部分,合理有單據的請求,基本上就得賠。如果你只想賠有單據的部分,對方經由民事訴訟請求就好,何必跟你和解。然後你還得吃上一條過失傷害罪,熟為輕重,還是要自己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