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67年地主蓋的房子(公寓)78年出售
1. 原地主將防火巷各分一半歸我家及隔壁1-2樓屋主共同所有,
80年土地重劃後,將1樓防火巷全歸至隔壁1-2樓同一屋主所有,
1-2樓同一屋主表示因由其繳稅金,要將防火巷(公寓出入口)封死,
不讓他人使用。
2. 隔壁1-2樓同一屋主表示防火巷以上之二樓空間屬於其所有,
要求我家將二樓地上權歸還,要求拆除防火巷以上的二樓住家。
註: 67年建造時1樓防火巷以上就已經搭建房屋。
家中買房比隔壁鄰居時間早
問題:
1. 想要了解隔壁若派人拆除我家房子,有什麼可以保障家中房屋
2. 有什麼方式可以避免未來再重複發生這些糾紛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