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2016.05.08 早上07:15左右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受傷,我有驗傷,對方還不知道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有報警,筆錄均有做,我車子沒動,他有把車子抬起來作勢想走但因車子發不動作罷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強制責任、第三人
對方不曉得
五、事實經過:
我綠燈直行,他闖紅燈從右側撞擊我方機車排氣管後導致雙方摔車
(關於燈號方面目前比較麻煩,這方面雖然我確認我是綠燈,但十字路口並無監視器)
之前有PO文在別的版,有版友提供影片檔給我,可惜被路樹遮住號誌
但根據車流狀況判定我方應為綠燈,因我前後均有車子經過,他方並無車流
六、問題:
當下報警後,警方有拍照、測量(我不確定機車有沒有拍,印象有拍我傷勢狀況)
後來警方帶我去醫院做驗傷,之後到警局作筆錄
(但我沒拿到三聯單,只拿到一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裡面只有時間、地點、雙方當事人的姓名電話與車牌號碼)
驗後結果對方22歲無駕照,沒帶安全帽、酒駕(0.33)
事發至今還未打電話與我聯絡
我已將毀損機車與手機拿去維修估價,店家報價已完成
但手機維修報價沒有書面資料,只有口頭告知維修要4500元
因為我沒還在考慮要不要修,想先拿報價單給對方
店家是說如果沒有要修就沒有單子
這樣也可以嗎
保險的部分我不太懂,我媽有打電話去問後來是說把單據給對方即可(?
傷勢部分每天要去醫院換藥,診斷證明書與明細單據我有留著
是要等我傷勢康復再去跟對方做和解嗎
還是保險公司會替我去跟對方談
因傷而不能工作的損失...
另外是監視器的部分,是我要自己去跟附近店家調還是警方會替我去判定責任歸屬
1.沒有三聯單要去跟警方申請嗎
2.事故當時照片要跟警方申請嗎
3.手機沒有書面報價單該如何與對方提賠償
4.路權責任歸屬警方會替我判決嗎
5.接下來我應該怎麼做,是連繫保險公司還是等康復再說
p.s.當初在警局做筆錄我說我不打算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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