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5.05.2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 : 雙腳擦傷
對方 : 小腿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已報警,取得三聯單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 : 爸媽的車不確定
對方 : 不確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XYvxlVNpDI
當時是行經台中水湳路、大連北街路口單行道(單線),行經路口時已有減速
沒想到肇事方突然左轉擦撞,肇事方堅持沒有錯,打電話報警之後
發現對方沒有駕照(酒駕已被吊銷),在路口也沒有打方向燈就左轉
交通小組說,你這樣可能也有責任,畢竟是後車撞前車,前車看不到後車
說他不能跟我說誰對誰錯,他會把行車紀錄給上層決定
對方無駕照,也沒意願當下和解,只說我撞他...
警察說會依法開罰單 1.未依規定打方向燈 2.無照騎車
這兩條開下去,對方調解賠錢和解的意願更低
我不是本地人,不願意和解就走調解委員會,看他想要賠多少(已至醫院驗傷)
六、問題:
1.對方無駕照
2.對方突然左轉未打方向燈
3.對方轉彎前未留意後方車輛
4.對方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5.我方已在路口減速,並非未依規定保持安全距離
6.我方有行車紀錄器當證明(警察那邊也有備份),但是畫面時間是亂的(出廠時間)
警察說有畫面就好,時間亂掉沒關係
調解的話,不知道所需負擔的比例如何 ?
發生車禍真的很煩,也不知道該準備哪些東西
雖然是擦傷,但是無法工作三天、換藥、修車的金額該要求多少?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