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樓頂修繕與公共使用權

作者: bb6787 (zona)   2016-06-01 10:50:51
事實經過:
大家好,
我家是傳統五樓公寓的五樓住戶,
而公寓是由8到14號連在一起的,
所以樓頂是四戶連在一起,
其中一邊的樓頂有加蓋六樓,
目前只剩我家樓頂因為經費問題沒有做遮雨棚,所以只有我家樓頂曬的到太陽,
因此大家都會來我家頂樓洗東西,曬衣服,溜狗,把不要的植物丟上來等等…
但偏偏使用者幾乎都不是我們同一棟住戶,都是相連的住戶使用
而因為是傳統公寓,同一棟住戶似乎就有默契使用與修繕費用歸五樓住戶,
從小父親也種了好多植物,所以當時的確只有我家使用,
但父親過世後植物也清掉,而老公寓的頂樓漏水問題也來了,
當時家人認為應由自己負責,因此費用我們支出.
而後來因為只剩我們沒有加蓋,現在反而又變成其他相連戶的公共空間.
問題:
而現在真的是太熱了,
依然因為經費問題無法做加蓋隔熱遮雨,
考慮使用隔熱漆,但隔熱漆需要維護以加長年限,
我們可以要求其他住戶除逃生避難外禁止使用嗎?這樣是合法的嗎?
但如果有其他住戶主張樓頂為開放空間,
我們可以反過來要求其他住戶分攤修繕費用嗎?
但偏偏使用者都為他棟住戶,
我翻了好多資料,大部分都是找同棟住戶分攤,
但如果主張的是他棟用戶,這要怎麼辦?
好想說使用者付費可以嗎?
主要是思考這兩種可能性,
希望各位大大能幫我解惑,感激不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ilanbaros (菜鳥GK)   2016-06-03 14:39:00
看到沒加蓋,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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