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汽車與未走斑馬線行人擦撞

作者: edogawaconan   2016-06-14 01:26:34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5.01.2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行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未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汽車為租賃車,有全險,行人未知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於閃黃燈路口,我開車前進打方向燈準備左轉,行人在路口左前方,朝我這個方向前進準
備過馬路,行人未走斑馬線,我到路口約三秒前就打左轉燈,並且看著斑馬線,看著斑馬
線沒人才慢慢的左轉,沒想到傍晚上六點半天色昏暗,加上行人穿黑深色外套,並且我也
被汽車的A柱擋到視線,在左轉到快結束時才擦撞到行人,擦撞的地方為汽車左大燈,以

六、問題:
想請問各位,這樣的情形主要是我的錯嗎?本來想說有保險,應該保險就可以處理了,三
個禮拜前開調解會,對方提出160萬的賠償,因為與保險公司預估的七八十萬落差太大,
所以還要第二次調解,如果保險可以處理的好當然希望如此,萬一還要我負擔賠償費用,
請問這樣的情形,有辦法以「行人未走斑馬線,雖然我轉彎沒注意到行人有錯,但是說回
來,如果行人走斑馬線我就會看到人,就不至於會發生這樣的事」這樣的說法來替自己辯
駁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6-14 16:35:00
妳可以那樣說,不過你不說鑑定也考慮進去行人沒走這件事,不然你就是全責了,考量到刑責+保險會壓低價,搞不好你自己先掏錢補到1M說服對方和解都有賺(不少)PS.對方現在提1.6M提告若找律師或者越晚發現自己其實損失更多,搞不好民事提的金額會遠不只1.6M,與有過失後最後還是超過,不過在妳保額內不用妳負擔,如果妳保額不高,可能要考慮在對方沒弄清楚狀況前進量和解另外保額夠,妳還可以啥都不說交給保險公司說,反正是他在付錢,且通常它也會訴訟參加,妳不用浪費時間精力
作者: anton337 (dhl89)   2016-06-14 14:13:00
對方有告過失傷害嗎?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6-14 10:43:00
有保險公司,就一起進行調解啊,要是調不出結果就上法院交給法官仲裁囉~對方傷的詳細狀況也還未知,如有失能的話,金額不低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6-14 09:11:00
兩手準備囉,可以好好跟人家談,同時也做車禍鑑定那些釐清責任,但是對方壓到的是腳踝,所以失能部分要等對方可已做的時候再說,這筆計算下來不低就是,要有準備.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6-14 07:58:00
不建議你說那樣的話,就繼續和對方談吧,大不了上法院
作者: edogawaconan   2016-06-14 06:35:00
忘了提,擦撞後可能左後輪有壓倒腳,所以對方左腳踝受傷似乎蠻嚴重的,有開刀還在醫院住了將近兩個月...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6-14 06:19:00
哪國的擦撞可以擦到六七十萬,還是很愛砍價的保險公司估的這案情一定不單純,你請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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