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目前承租一層家庭式公寓,
三房兩廳一公共衛浴(全權歸屬於C房),
A套房(原po)B套房C雅房,
原po搬入後一週C房搬入
再過兩周左右B房搬入。
三戶皆為情侶。
剛搬進來時原po將一件皮衣(價格約一萬三)放置於客廳外室內通往後陽台的玄關角落,
因為發霉的緣故所以拿垃圾袋(比較厚)綁緊,避免孢子四散。
當初B房尚未搬進來,所以只告知C房。
B房搬入後,有達成共識垃圾自行處理,
並且可放置於玄關。
此後幾日,發現皮衣不見,詢問之下B房承認,前一日當作垃圾丟棄。
於是原po與B房開始談應該怎麼負責,
過程中原po並未提及賠錢,是B房賠償者自己開價
最後提出要賠償五千左右,
但B房負責賠償的人認為金額太高,
女朋友會不接受,所以希望我私下跟他要錢,
要求原po說成是總金額五千各賠一半,即兩千五。
再三確定事情是否這樣結束,確保雙方已達成共識。當時時間是五月十日。
這兩日去跟B房要錢,卻又變調,十分惡劣
談判過程不贅述,大抵是我們拿不出證據到處確實有皮衣放在原處,
中間因賠償者不想談,說不賠就是不賠
朝著原po太太砸東西,
也一度要上前攻擊原po太太
但我們並沒有做任何挑釁或是情緒性的言詞。
最後因為C房出面調解,所以也有得到賠償,甚至C房提出幫忙分擔賠償
最後B房白紙黑字的寫下分十月起分三次繳清。
在談之前,我們有致電給房東,
畢竟我們認為該名房客真的侵犯到我們的財產,
就算真的是垃圾我想也不該隨意任意沒有詢問過的丟棄,
房東表示這是人跟人相處間的問題,
只是小事,沒必要因為皮衣跟大家鬧翻,
但我的立場在於說,如果該名房客是這樣出爾反爾說話不算話,無法負責任的話,
我們也該盡義務告知房東,
但房東表示他無法選擇房客,就像我們無法選擇房東,
而且我們也是擔心之後會有人身安全的問題,
畢竟該名房客都可以毫無悔意並且扭曲事實,甚至為了拉攏另一戶房客欺瞞事實,
但房東對於人身安危的部分嗤之以鼻,
沒想到當天晚上談判時就真的被砸東西,也差點被打。
事後也跟房東說了事發經過。
另外,目前租的房子前陣子被檢舉是違建,
雖然房東已經著手改建,
但因為之前房屋有修繕問題時都拖很久才處理
ex.玄關落地的玻璃門整個倒下來拖了一個禮拜才修好,
等於大門跟客廳完全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擋蚊蟲,
甚至當初門脫落時差點壓傷我們,但房東完全無感。
我們其實完全不信任房東,房東完全只想要收錢,不想管事。
再加上違建的事情沒有光明正大的告知住戶,只是私下遇到時跟我太太提起。
(我們有line群組,有什麼公共事務會在上面講)
問題:
1.對於B房客無端的暴力行為,若是房東不處理,以求自保我們能用什麼法律牽制?
2.關於違建的部分,我們是否能對房東提出,當初承租時並不知道是違建,事發後雖有改
善,但我們並不想要住違建的房子,裝潢也跟原本不一樣,以此作為提前退租的理由,並
要回押金?
3.請問錄音檔能否作為有效的證據?
我們持有兩次談判時的錄音檔,
若是再不履行賠償,能怎麼處理?
以上。
非常感謝版友,我們剛出社會,也剛從南部上台北租屋,
遇到這種事真的覺得非常恐怖,
因為還年輕,甚至被加害人嗆根本沒錢請律師,
給我們的賠償是他們的慈善,當作捐給弱勢團體(我們)。
一切我們都有錄音,若是哪裡有問題需要細節我都可以提供。
麻煩大家了,非常感謝O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