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911247 (肥肥哥無效了)
2016-07-29 02:31:11事實經過:
原先和一些社團的朋友在討論事情
((文章中討論))
後來有位網友 開始有些失控
後來也開始請他理性一點 不要那麼激動
他開始
有 "呸" "奴包" "醉到吐了" "如果連自己的良心都騙 那真是很悲哀"
甚至有 "沒腦袋" 等相關言詞出現
皆有截圖與錄影
問題:
想請問 雖然是 不公開的社團
但是人數達上千人
告公然侮辱 或是 加重誹謗罪(有直接發文 並且文中TAG我) 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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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想請問 像這類案件 究竟是 到派出所報案
或是到法院呢?
另 該到地方法院
還是管轄的簡易庭呢?(地方法院網站上有說明我所屬鄉鎮的是屬於某簡易庭的範圍)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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