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104年九月到職
問題:如果我於105/8/26起提請離職,這樣預告日是10日或者20日呢?
目前假設預告日為10日,(日期起算26.27.28.29.30.31.1.2.3.4.5)
5號離職,9/1、9/2用特休請假,不曉得這樣的做法有沒有什麼疑慮?!
(因為我們公司在特休這部分也不合法,因為去年九月到職,他說到今年九月~
12月間有特休2天,所以才想到這個時間提離職,等於說預告十日內休假六天。
麻煩各位給予建議,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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