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叔叔今年9月底車禍過世,有一名年輕外籍配偶跟兩個未成年小孩,因這名外籍配偶有亂
花錢的習慣且思維與一般人差異甚大,怕可能過不了幾年就新交男朋友、被騙錢或是棄養
小孩將所有遺產帶回老家,在可能發生的機率很大需要預防的情況下,請問有甚麼辦法可
以限制這名外配隨意動用孩子部分的遺產??
有朋友建議可以請阿嬤用侵佔嫌移去限制
問題:1.想請問侵佔這部分需要請律師嗎?還是可以去法院申請
2.或是有甚麼其他更適當的方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