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叔叔今年9月底車禍過世,有一名年輕外籍配偶跟兩個未成年小孩,因這名外籍配偶有亂
花錢的習慣且思維與一般人差異甚大,怕可能過不了幾年就新交男朋友、被騙錢或是棄養
小孩將所有遺產帶回老家,在可能發生的機率很大需要預防的情況下,請問有甚麼辦法可
以限制這名外配隨意動用孩子部分的遺產??
有朋友建議可以請阿嬤用侵佔嫌移去限制
問題:1.想請問侵佔這部分需要請律師嗎?還是可以去法院申請
2.或是有甚麼其他更適當的方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uchang (suchang)
2016-10-25 12:03:00可要求將小孩那部分的財產做信託。信託後就不用怕被騙光或花光,日常必需費用也仍然可以照常用信託財產支付,不必擔心。
作者: sonia1010 (阿詩) 2016-10-25 12:10:00
謝謝您的回覆,我會再跟家人說,但如果外配不同意呢?可以強制處理嗎?現在問題是她都覺得我們想騙她的錢對自己人像防外賊,殊不知我們才不信任她,很難溝通
作者: techup (一個學期過了) 2016-10-25 12:26:00
為何叫小孩的遺產?這配偶沒有遺產權利?第2,你不能自己覺得對方未來會犯法就告對方
作者: sonia1010 (阿詩) 2016-10-25 12:31:00
不好意思我完全沒有法律概念,文字上面表達不清先報歉內容有提到是孩子部分遺產,當然是指扣除掉配偶的喔我們沒有要告她,是朋友說有這個方法,剛有版友來信說需要舉證,所以就沒辦法了,畢竟是我們的覺得所以才來問有沒有合適的辦法,如果再配偶不同意的情況能做哪些事前的防範(謝謝來信版友的說明)
依據民法第1055條之2,向法院聲請選定監護人,至於法院准不准是另一回事。建議找家事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