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土地公同共有、偷接水電

作者: sunkissed (寧與靜)   2016-11-01 03:16:21
事實經過:
家族有三房(簡稱甲乙丙),三位共有一筆土地(山坡地),至今未分割
幾前年丙把持份移轉?買賣?贈與? 總之落到甲手裡,故持有2/3土地
去年甲把土地捐贈?買賣? 總之現在於市政府名下
但其實我們都知道,這幾年新建案大增,建商需要大量容積率,經過乾坤大挪移後
===>最後變到市政府手裡,麻煩也來了......
里長與甲交情甚篤,時常來關切那1/3土地
三天兩頭發包工程,造橋鋪路,硬要在土地中間另闢蹊徑並拓寬道路
短短沒幾尺,兩旁塞滿分道路分隔島上常見的植物,說是要做生態園區
提出抗議,他說是代市政府建設執行並無違法,可是我們事先都不知情
這之後陸續請來一票不知從哪兒冒出來的熱心"志工團隊",大興土木
每次動工,我方就提出抗議,繼續動工再抗議,循環再循環
事後還請媒體來採訪他們社區營造的成果,並利用網路平台上輿論我方反對立場很自私!?
里長宣揚自己的德政在其次,主要是透過各種管道讓在地人認可
那塊土地是公有地而非私有,故發出片面消息混淆視聽
另外,里長做法的爭議在於,明明距離百尺有座寬廣的林蔭步道和公園,不去規劃整理
硬是要另在土地上闢徑拓寬蓋花園,而土地與公園之間隔有社區防坡堤並未相連
非常不合理!!!
至於賣掉土地的甲,沒有持份,照理來說不干他的事
賣掉前,他找里長一起來種開心農場
賣掉後,家中重新裝潢,偷接公寓水電,幫里長照顧那座花園生態池
可是目前沒有實質證據證明他跟里長之間存在利益,錄音錄影好像也不能當證據?
而里長在那塊土地上發包工程的問題始終一直持續
問題:
1.前面爬文有提到"請求分割",但緩坡地的部份已經被里長工程建設了,現在可分割的是
剩餘的畸零地嗎?
2.市府持份較多,若授權里長建設,會如何影響我方權利?而里長利用工程不當得利,
有什麼方法可以舉發蒐證?
3.在google上查到 "不管是新建.修繕,擴建..都是要土地所有權人向農地所在地之縣市政
府的農業單位申請後..會勘核准才能動工..."
而我方一直處於未被告知的情形下,可以走哪些法律程序?
4.甲竊用水電的開關裝置在他家(因為關燈沒多久又亮各樓公共區都是,屢試不爽,水費
也暴增)該如何找人勘驗?
5.很多時候明顯看出他們的不正當性,但又缺乏實證,對法律一竅不通的我與我們一家,
除了請律師外,有什麼管道可以得到救濟?申訴?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hackisyts (地方的大學生)   2016-11-01 10:48:00
跟我最近的事情很類似幫推...攸關不當得利 地上權等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1-01 11:11:00
除了律師還是律師.找免費諮詢也是可以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16-11-01 12:56:00
如果是共有持分。那施工前就要取得所有的地主的土地同意書。不然無法施工。不然就會有問題。發文給市政府。要求拆除。之前有的申請農村再生的經費的社區營造工程。也都要有所有的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同意書。(說不定你們有被偷偷代簽了同意書)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6-11-01 13:07:00
不當得利的損害很難評估,所以民事請要求恢復原狀,刑事則是侵占,他們根本不是地主,無權使用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16-11-01 19:24:00
縱使市政府也無權使用你的土地開闢新路
作者: sunkissed (寧與靜)   2016-11-03 01:07:00
嗯嗯,先前是家人很排斥上法院,所以才一直沒有提告,但現在也只能靠打官司了,謝謝各位的建議~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6-11-02 08:29:00
不是有人踏過就是既成道路,看看法規好嗎?你們簡單來說就是被軟土深掘,再不提告,吃虧的只有你們,繼續猶豫吧爬山路徑與既成道路的規定狗屁不相干我覺得你家比較方便上學,請開放前後門通行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16-11-02 19:15:00
市政府也不能隨便強制徵收。你快找律師去告。可以判設施拆除。你不同意的部分就是不同意。我印象中只有因為有緊急治理防災的水利需求可以強制使用土地治理河岸。之前要某縣府做的結構物。未經地主同意施作。判要強制拆除市政府做的構造物。你不走法律途徑。所有的公務員都不會裡你的。因為不可能直接承認自己的違失。分割也不是隨便分。你找律師協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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