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朋友去世了,警察以自殺結案,
但他事前完全沒有自殺的徵象,而且過程疑點重重,
詳細過程我未經家屬同意,所以不便公開敘述,但我可以這麼說:
除非我朋友會瞬間移動或者飛簷走壁,否則他根本不可能死在那個地方。
因為實在太可疑了,所以家屬無法接受是自殺,
一直要警察調監視攝影機,搞清楚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然而警察卻一直強調,我可以去調啊,但調了也沒用,
因為「偵查不公開」,我不能告訴你監視器的內容,
你還是無法知道過程發生了什麼事情,
並且一直慫恿我朋友的家屬,趕快讓他們用自殺結案。
問題:
我不懂法律,但這作法顯然很違反常理吧?
「偵查不公開」真的可以這樣用嗎?
如果不行,要怎麼去申訴呢?
以上問題,感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