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以契約被修改 要求退回美容商品

作者: TWisdom (斷層)   2016-12-23 23:08:15
事實經過:
今年8/20在逢甲被人推銷然後以體驗卷的名義進行按摩,
然後簽下36期的契約(後來發現這是商品認購表) Q_Q
簽約前我是很抗拒,表示自己沒有經濟能力繳這麼一筆錢,而且也不一定待在台中
但是接洽的美容師表示就算到時要解約也可以再「協調」
目前已經繳交了3期(9-11月),最近因為私人因素想終止契約
但店家以商品沒有拆封用過後退回為理由,要求把所有錢付好付滿……
今天有去市政免費諮詢,律師是表示這樣就算商品糾紛
沒辦法用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向店家要求退貨……
問題:
8/20拿到的影本(還是我強烈要求美容師才給的)
http://imgur.com/d9eCCqZ
12月底去談終止合約時,店長給的正本複寫
http://imgur.com/yrrYObS
請問如果我向消保官申訴,
那可以以這份契約和我當初拿到的影本不同,這份商品認講表不成立嗎?
或者還有其他解決的辦法嗎?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打1950和消基會,說法都跟律師差不多…
心裡很喪氣,也很氣當下沒有勇氣甩頭就走的自己
要不要向消保官申訴我也很猶豫,
在外地舉目無親也沒有朋友,性格太懦弱不會說話
當初向店家談判要終止契約,整個人也怕到不行
現在完全不敢讓家人知道這件事……也不曉得接下來該怎麼辦
加上1月就要回南部,雖然也有想過牙一咬認了,但是真的很不甘心……想再掙扎一下 T_T
先謝謝版上的各位版友願意看到這裡
就算事情沒辦法解決,也非常感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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