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2016/10/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計程車 我方機車皆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報警 有做筆錄 現場已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無保險 警方到場有問對方 對方回沒保險
五、事實經過:
我方外車道 對方內車道
因內車到前方有砂石車 車速較慢 計程車變換車道超車硬往我這切過來
我被迫稍為往右偏了一些 但還是被計程車右後保桿撞到 還好有穩住沒倒
我左車殼擦傷 計程車反而右後保險桿一部份被撞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TfZC6mV7wI
六、問題:
初判表
我方 尚未發現肇因。
對方 疑變換車道時,不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安98-1-60)
現在可以什麼都不用做就等對方聯絡調解就好嗎 如果雙方都一直沒有處理會有什麼問題
我到時可以要求對方把我車殼恢復原狀嗎 當然如果對方不答應我也不太可能因此告他
現在我還有什麼應該主動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