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為代po朋友轉述的部分,
若有用詞失準導致閱讀困難的部分請告知
我會再與朋友確認、釐清並修改文章。
有【】標示的部分,
為 我還不確定 與 jaannddyy大提醒語意不明確 的地方。
以下是朋友遇到的瞎事,
請求各位賢能大德、大神幫助予以解惑!
這事的時間流程如下:
朋友給對方載,然後發生車禍(四年前)
後續走法律程序。
去年年底法院判定對方過失傷害,
民事部分要賠償我朋友10萬元(今年年底前),並且對方已簽字。
【我再跟我朋友確認到底簽的是什麼...】
之後對方以慰問金的名義,給了我朋友1萬2
然後就擺爛各種閃躲飄...
朋友爸爸於今年5月與對方談判【和解?】,
對方要求民事賠償部分降低金額為5萬
【尚不知道是否有達成口頭或書面協議?對方有無保證人?】
事後對方依舊擺爛沒動作。
朋友於今年9月再次提告【民事庭 or 對方上訴?】,
對方更進一步要求民事部分降低金額為2萬!
兩方毫無共識,朋友決定繼續採法律途徑。
(對方主張並非刻意閃避賠償,是後來又出車禍所以無力賠付)
且,對方友人於個人FB張貼「部分內容與現實不符」的文章,
雖不清楚是否對方告訴其友人時便隱匿了部份事實,抑或是刻意造假?
其心可議...
【試圖斷章取義、刻意製造輿論?/僅是朋友圈內取暖?】
後續朋友拿調解筆錄至國稅局查對方所得,
結果對方所得僅96塊;且並無存款,故無法強制執行。
(但對方FB頁面上,不斷有改車、出遊等動態更新)
【已脫產?】
想請教的部份:
1.此債權是否有時限會自然消滅?
若有,其追償期為多久?
2.因對方無存款與收入可供強制執行...
若和解當下有書面連帶保證人簽字,
是否能將其賠償責任轉嫁於連帶保證人?
若無,是否可以主張要求將其賠償責任
轉嫁於對方親屬或負共同賠償責任?
3.承上,若對方真的無法以金錢賠償,
是否得以聲請【接收財產】的方式來賠償?
如果可以,該怎麼做?
4.倘若朋友爸爸於今年5月,真的與對方立下了什麼協議...
現在是否能以對方僅為拖延時間並無賠償誠意為由,
主張廢除其協議,按照原先民事判決內容的10萬來做賠付呢?
5.關於對方及其友人FB的動態,
民事上能否做為對方惡意拖延、閃避賠償責任的有力論證?
更甚者,是否能成為提告對方刑法「損害債權罪」的依據?
6.關於後續,姑且不論要付出的實際與時間成本...
若要要繼續走法律途徑,
除了民事、蒐證看對方是有脫產嫌疑提告刑法「損害債權罪」外,
是否還有什麼可行方向呢?
有勞各位賢能大德、大神了,
感激不盡<(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