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6 23:47:07事實經過:
各位好 我的外甥這幾天在網遊中因與人互嗆(外甥無口出穢言) 對方要求手機
他年幼不懂事 亂給了一隻隨便打的手機號碼 結果過沒多久(20min左右)
對方上線說 受害方姓林(未玩網遊) 說等著讓他們倆收傳票 到時見..
打電話的加害者(網遊另一方)就離線..
外甥看了後很擔心 亂給電話 結果引起法律訴訟等問題!?
(目前僅有的資訊應該是對方網友打到那隻假電話可能有不友好的對談!?
所以對方宣稱要給傳票 之類的行為..)
問題:
請問外甥這一非故意的亂給電話 造成他人困擾的行為..
有可能會造成法律上的問題嗎? 我們應該怎麼因應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0-06 23:59:00對方要能證明號碼是你弟弟提供。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0:04:00目前我們是叫外甥打電話到受害者手機留言了兩次但無法知道對方是否有截圖或其它方式?(電話留言是否自證?)(受害者)不知何故手機都無人接 只好用電話留言方式..目前我們除了電話留言向第三方致歉外 不知該做些甚麼外甥是很怕 不管對方有無證明確認是他提供 會被要求出庭et大意: (受害者)->告打手機網友->舉證連帶告外甥提供號碼PS: 整個事件只有一次性 非連續性(無連續犯之故意?)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0:31:00當時情形是外甥亂給(亂打的)不知名手機號碼 打完對方跑了結果後面對方上來說 受害者可能會傳票給他們倆 就又跑掉了(上面兩句情形都在網遊上對話發生 非實際中交談)不知 給錯電話(<-我們該強調這點嗎?) 與 亂給電話的 差別?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10-07 00:34:00唬爛居多 而且好像也沒觸犯什麼天條
作者: hidog (.....) 2017-10-07 00:36:00
確定沒有構成妨礙名譽的話...我想很難成罪啦@@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0:40:00亂給電話這方應該很難成罪 請問那是否會被警察詢問or傳票?
作者: hidog (.....) 2017-10-07 00:41:00
被告的話,警察通常會找你去做筆錄但是犯罪事證不足的情況下,很容易不起訴跑警局也不用太擔心,只是程序而已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0:52:00原來是這樣子 家在南部的話 警察地域在北部的話 需要到北部嗎? 還是我們在南部通過電話陳述 or 當地警察機關問訊呢請問像這樣子 若被告->警察問訊->還需要跑法院嗎? 謝謝
給錯電話就要被告?那很多女生應該會被告吧?都故意留給男生錯的電話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2:01:00電話中就算罵了三字經連發,除非電話中有他人一起聽到這段訊息,不然不構成公然侮辱但若是電話中涉及到恐嚇相關的言語,則有另外的刑責可能你弟弟如果是要被追究的話應該是苦主先對對方追究完有確定一個結果再追究你弟弟的責任。因為直接對你弟弟究責沒有損失或是證明為事實這個最後連警察都不理我是個人覺得 對方可能是嚇嚇你弟除非他真的被揪出來,警察也要先向遊戲公司送文件上去調IP位置,確定可以調,再向電信公司查資料那個過程有一段時間的如果真的苦主告的成對方,反而要感謝你弟呢 哈哈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4:25:00以目前資料 苦主(口頭傳票告知)->打電話A->外甥B(皆口頭)也就是說若電話中該方只有謾罵而無恐嚇<-他也應該無罪是嗎純辱罵(電話)<-公然侮辱(X) 打電話該方無罪可告嗎?(疑問?)因為打電話那方可能無罪不成案->亂給電話外甥究責機會低?(看alog文後仔細想下 應該不致於初次電話就恐嚇 故有此問)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03:00無罪不成案 亂給電話那方要以什麼提告其實都很困難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05:00哇 alog突破我的謎點了 一直在想打電話會被告甚麼罪??然後再思考外甥他甚麼罪會成立? 看來事情並不複雜 舒口氣把這篇文寄給他看 他應該就不致於睡不著覺了 謝各位前輩~~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27:00我建議是有機會的話 跟苦主道歉然後表明真的被對方言語恐嚇過程(如屬實) 中,不得不出此下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30:00外甥他被告知後已手機留言兩通道歉(雖說不知為何無人接聽)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30:00策,想說電話可能不會有人用,意外讓苦主這邊遇到一些困擾,再補上你們比較有誠意的作法,可能有遇到就包個小紅包雖然說我認為可能只有微罪,但是你的家人的確造成人家的困擾,要是我也會森77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32:00是的 手機留言中已表明您言中之意 但我們會叫他一直打他手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32:00在一些為人處事上我覺得也要用點方式來負責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33:00機 打到直接撥通 當場直接再道歉並說明原委 這樣比較好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34:00不建議一直打 可能會構成騷擾 寫簡訊把話講清楚即可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34:00您覺得需要包紅包 或 小禮物嗎? 還是? 求教一下~~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36:00Oh~~oh~~ 差點又構成騷擾了(汗|||) 簡訊這招好(都沒想到.)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37:00簡訊通常可以讓事情講的清楚,且對方有機會把訊息看完你想表達什麼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37:00嗯 這個.. 要包多少比較實際啊?(沒實務經驗)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38:00如果對方封鎖了,那麼到時候就等真的發生了再當面看狀況,沒意外都會和解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38:00真的都沒想到簡訊 很直線的就是叫他撥通電話當面道歉有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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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g (A肉哥)
2017-10-07 05:39:00包個兩千當車馬費補給人家就很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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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39:00的確有可能封鎖 不然怎麼打都打不通 你不講沒想到這許多點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40:00如果對方堅持要告,而且還真的能起訴,法院再說不要慌 也不要怕 因為要對自己的魯莽行為負責才會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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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41:00一般這種情形 外甥他應該不起訴居多吧? (兩千嗯嗯記下了)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41:00這種事情我認為不會太嚴重,因為據我所知以帳號被盜情況下的個資賠償也才5000多某家公司持續發廣告信苦主拒絕仍繼續發判賠20000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42:00你說的對 亂惹事要承擔 多嘴招來這許多麻煩 的確要檢討下.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42:00我不覺得一個因為被對方恐嚇然後亂給電話的人(無刻意散步意圖) 到底是要無上限賠到哪裡其實我也不知道你家人到底怎麼嘴到人家要電話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43:00哦哦~~ 也就是說不和解的話 微罪還是有案底可能(心理準備)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44:00散佈*如果是拘役之類的一般可易科罰金無前科但是另外如果有附帶別的可能就另外算,只是我覺得應該不會太嚴重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45:00你的說明真的讓人放心許多 手機是他(外甥)隨筆在紙上記再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46:00不會啦 略懂而已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46:00發在網遊聊天中的 所以他紙上有記錄(不知對方有無截圖就)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47:00其實也是查到散佈**的罪 但好像能成罪的要素不是很足..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48:00所以有機會給個我可能知道的答案就盡量講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48:00但如你所講 的確也還是有成罪的可能 (嗯 沒案底能罰金就)真的 熱心人的一兩句旁觀者的見解通常幫助非常大(破謎點).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49:00不會啦 來睡 ╮( ̄▽ ̄"")╭
作者:
yodaai (甚麼是 囧rz!?)
2017-10-07 05:50:00現在的我 心底就充滿了暖流 哈哈 真謝謝您和其他解答的大早安~~ \-/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7 05:51:00賀 掰!☺
作者: jase1979 2017-10-11 10:13:00
你中計拉....對方根本是唬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