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
家附近最近被有權有勢A弄得很火大
家裡附近都是持分地(40年前全是田地)
一塊小地或一整片地可能有十幾人~幾百人共同持有
我家算郊區(有田,大水塘,竹林,樹林等),但是離火車站機車只要5分鐘
附近在挖捷運,所以炒地皮收購的一直出沒
A到處收購這邊的各號持分地
很多人分下來不到10坪,或有分到家卻不住在這的,很多人用不到就賣給A
A買到大量我家房子占有的土地,現在A對我家附近的人全部提告
我們房子(4棟透天連在一起,4戶)位置和重新劃過的地號位置以很亂方式重疊
例如: 第一戶壓到002、014號地
第二戶壓到003、005號地
第三戶壓到014、003號地
第四戶壓到002、014號地
偏偏每戶人家家裡分下來的持分地地號都不一樣,擁有坪數也不一定足夠房子坪數
家人對一直受到法院單子覺得很無奈,我爸媽都工作也不能經常請假出庭
我家某地號缺了約10坪(一坪公告地價約32000),房子已經25年以上了
缺的地扣掉A買到的,剩下90%是 B(財團法人)的地,我親戚也有一點點,他用不到卻不想賣
還想把我家僅剩的買走= =
B對A覺得不堪其擾,直接申請代為拋售土地
我家缺的地 B丟出322平方公尺(97.405坪),我家只缺10坪,實在沒錢一次全部買
問題:
請問市政府代為標售地籍清理的土地可以只買一小塊嗎(局部購買?)
因為同一筆標號的地一次有322平方公尺(97.405坪),算算一千多萬....
查法律有提到該地占有多的人可以優先購買,很怕家裡買不到
B(財團法人)也不接受我家私下小部份購買(有請親戚問過)
謝謝版上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