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尊守板規的原則,不揭露發生地點,就是網路上某處吧…
事情的發展上 我本來是無關者 大致上就是某A想告某B妨害名譽之類的罪名。
某A一直強調自己是受害者,但我根本不覺得他無辜,因為他們兩人互看不爽,已經在某
板上交火一段時間了。
某A在我看來,有些言詞甚至比他要告某B的部分誇張。加上我滿討厭一些網路濫訴的行為
,就留下了下面的文字:
「可笑的是一個自己跳下來跟別人在板上陸續戰了兩三個月的人,這過程中酸別人揶揄別
人,針對 訕笑 刻意「貶低」他人人格都沒少過,現在居然揚言要告?這就像在外面互看
不爽也可以兩個人去旁邊用非致命的方式單挑解決,至少沒有浪費社會司法資源嘛!可惜
雖然雙方都有動手,不過一個人老神在在,另一個被揍的鼻青臉腫就哭著要報警了。」
某A看了我的留言心生不滿,居然嗆我說這是在「煽動他人打架」,觸犯刑事罪,他不高
興的話可以告發我?
本來是不想理他,就回嘴這樣觸犯刑事罪你就快去找警察。
想不到他變本加厲,竟然去肉搜我的個資寄私信給我
信裡是沒說他要怎樣啦,但就非常刻意,
寫出我的名字,然後就說,你爸爸是開XX公司的,你會影響到他喔…你哥哥在XX唸書,你
會影響到他喔…
想請教大家,我的言論有哪邊觸法,他可以告發我刑事罪嗎?
還有他這樣肉搜我和家人的個資威脅我,也都無法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