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7/08/04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處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第三責任險, 對方沒有, 我有辦出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1. 我先在內車道, 外車道有一輛車原本停住, 然後往內車道去變換車道,
這時跟前車還有一大段距離, 然後我往外車道變換車道, 且完成變換車道,
但是前方車輛在快完成變換車道之前突然急煞, 我來不急閃避,
撞到前車的右後方, 這時過了幾秒鐘, 後車追撞我後方
2. 撞擊示意圖:
https ://ppt.cc/fK9B1x (請把空白拿掉才能進入看圖片)
+ XXXXXXX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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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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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 X | 我 是 中 間 那 台 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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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和後車都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但是後方車主不認同,
他覺得主因是我切換車道, 讓他來不急反應, 認為我要負全責
4. 前方車主有保險公司去處理, 但是後方車主近期申請調解(他沒有去申請鑑定,
也沒事先通知我), 並且調解內容是跟我索賠31500(修車18000+租車代步13500)
5. 調解當天, 我有提供初步分析研判表和我後車的修理費用(16000),
調解委員說如果我只要求幾千塊, 這件事就可以和解, 但是我覺得跟我預期差太多,
我最後說我的底線是10000, 對方說不要, 所以調解失敗了
六、問題:
1. 我該申請調解嗎? 如果還是不成功, 走上法庭會對我比較好嗎?
2. 本來我不希望在這個事件上花太多時間, 但是對方的調解申請狀控訴我許多,
裡面寫了一堆法條來控訴我態度不好, 而且不賠償,
這些不實的指控可以跟對方求償嗎?
3. 肇事責任的責任歸屬是由那些東西來判定? 初步分析研判表? 還是一定要申請鑑定?
還是法官可以判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