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查詢了一下
還是有點不太懂 因為我目前獨身一人
不會有特留分的問題
最簡單的方式是自書遺囑拿到法院公認證?
可是朋友跟我說每一年都要重新公證才有效??
是簡單寫下立書的日期 然後財產分配的方式後自行到法院公證嗎?
如果我沒預立遺囑 我父母都已過世 目前沒配偶小孩 再來的順位是祖父母?目前外婆尚
健在 不過如果祖父母都不在的順位繼承是??
對不起 媽媽突然過世 有點頭痛
雖然爬文也查過文章就是有點轉不過來
想把財產留給媽媽這邊親戚
爸爸出生就沒聯絡了 我媽沒辦離婚
我爸直到我國中才去世 怕自己死後財產會分到父方親戚那邊 所以想先立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