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前方車輛急煞車禍

作者: gaiod (無心插柳..)   2017-11-03 12:25:39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7/1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剛過路口,前面一個阿伯機車上面東西突然飛出來,我才剛閃過老伯就急煞要停車撿,
我怕撞上去第一反映也是急煞,就摔車了,摔車後被機車壓住,後面機車擦到我的安全帽。
左腳擦傷約5公分,右手無法出力,做完筆錄後有去醫院開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因我被車壓住,熱心路人幫我把車牽起來,現場未維持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不曉得對方保險狀況,我猜對方沒保險
五、事實經過:
地點在竹北中山路跟縣政二路口往新埔方向剛過紅綠燈
如前所述
剛過路口,前面一個阿伯機車上面東西突然飛出來,我才剛閃過老伯就急煞要停車撿,
我怕撞上去第一反映也是急煞,就摔車了,摔車後被機車壓住,後面機車擦到我的安全帽。
事故發生後,後面機車的騎士第一時間過來協助並報警
事後有調閱監視畫面,情況就如同上述,車速與車流相當
六、問題:
1. 我知道我煞不住車應該也有部分責任,但阿伯的責任應該比較大吧?做完筆錄我有問阿伯要和解嗎,
對方說不是他來撞我是我自己跌倒。因對方可能沒有保險,當事三方都是機車,目前看起來只能等30
天後申請初判表再與對方談判。
事故發生後,對方只在乎他掉的通便器,到警局後就一附不關他的事一樣,實在是有點氣不過
如果對方沒有保險,我方應如何求償?如果不走協調,且對方沒有要處理的意思,
是不是就只能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2. 醫療費用部分,當天去急診作簡單處理後,回家後發現不只手跟腳有受傷,這部分事後如果再做檢查
,之後如果對方需賠償我方醫療費用,是不是也可以算在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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