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消費糾紛協商失敗店家欲告毀損名譽

作者: daisy050001 (Daisy)   2017-11-14 11:31:42
事實經過:
已在某版貼文告知事件經過
內文如下
彩晶極致美學(中山店)【以下減稱B店】告知承接
奧黛莉赫本美甲美睫時尚館【以下減稱A店】 之硬體設備及FB行銷
B原本願意幫忙處理A所留下之客戶儲值及課程
但因現在聯絡不上A所以
B剛剛LINE私訊客戶告知原在A儲值及購買的課程使用期限僅到9月
以上,想請問版上的各位
若遇到這種店家失聯的狀況
可以透過什麼管道處理才能完成退款之類的...
求經驗分享,感恩Q_Q
B店家私訊告知儲值及課程期限
http://i.imgur.com/o98Tavl.jpg
B店家透露聯繫不上A店家
http://i.imgur.com/GApgGev.jpg
http://i.imgur.com/EJaW2Wp.jpg
以A店名google其臉書
http://i.imgur.com/ORwHtvS.jpg
連結到B
http://i.imgur.com/0uNHxJf.jpg
臉書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mining66/
B店家透過同業友人得知我在某版的貼文
就發存證信函給我說我毀損名譽,並列出法條
民法184及195條
要求我撤除文章
並發文公開道歉
存證信函提及的法條如附圖
http://i.imgur.com/FstbG4X.jpg
http://i.imgur.com/gAO94B8.jpg
因此消費糾紛案件今日到消保官協商失敗
消保官要我自己去詢問A店家的聯絡方式
問題:
1.曾向市府的法律諮詢詢問律師,B店家所寄發的存證信函若要提高是否成立
律師回覆無法阻止了提告
但基本上對方應該告不成;
想確認這樣是否對方的提告罪名是否真的不會成立
3.因為個資法,所以B店家無法提供A店家的聯絡方式給我,消保官建議我向房東詢問A店家聯繫方式
但我沒有房東的資料
請問是否還有其他方式可取得A店家的聯絡方式?
4.因消費糾紛協商失敗(A店家無故不到場/B店家沒退費);據B店家的說法是A跟B店家說心臟
市府的法律諮詢律師建議我直接寄支付命令給店家,想詢問我支付命令是可以寄給AB兩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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