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妹我已經與男友交往並同居三年,
最近在整理書櫃抽屜時發現有男友前女友和前炮友的講義、筆記本、英文證書、衣服、內褲
因為男友已被前女友和前炮友們封鎖,
他也已忘記各物品的物主是誰。
問題:
我們是否能直接將其物品丟棄?
因顧慮到法律問題,本來想聯繫她們前來索取,
但因為東西沒有署名、證書也只有英文名字,
只有其中一人的有中文姓名,但我找不到那位女士的臉書,我也沒有她們所有人的聯繫方式
如果直接丟棄物品的話是否會有法律責任問題,我非常不想要惹麻煩。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非常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