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民事賠償問題

作者: typhoon (~~~)   2018-02-14 17:04:0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7072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 有急診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現場有移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僅有強制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兩方皆機車,對方為六十多歲的女性
我闖紅燈導致對方車頭擦撞到我右側後方
我未倒地,對方倒地後協助送醫並於當天自行返家,診斷膝蓋挫傷 頭部鈍傷
六、問題:
從事發到後續皆有主動關心了解,
但於事發將屆滿六個月的前一週接到對方告知,因此次車禍造成其頸部有無法恢復之永久
傷害要求償35萬且已提告刑事,因我經濟無法負擔也對這樣狀況毫無頭緒,想請教這樣的
求償我要如何去評估呢?是否要請對方提出相關的診斷證明再去考量(其頸部傷勢)?
是否後續就會認定她的頸傷是我造成?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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