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這半年碰到兩起自摔事件,一次是老人家騎車因雨天路滑,導致自摔,
另一次是婦人因雨天路滑走路自摔,兩起事件都因為傷者無力自己起來,
需要攙扶(無明顯外傷,無劇烈疼痛,意識清楚),
兩起事件都因為我是最近距離的青壯年,所以主動去協助。
問題:
這兩次狀況,皆沒報案備案,且跟傷者口頭確認需要肢體上協助後扶起,
並等待對方家人朋友來接手處理;在等待過程很怕會被指責自己是肇事者,
想請問這類情況,如果先電話備案是否可以消除疑慮?
我的朋友們都說就是報警等警察來處理就好,不要過去主動協助,
但我當下只想著事情似乎沒這麼嚴重,只需將傷者扶起到旁邊休息,
報警處理似乎有點勞師動眾,
想請問怎樣做更有效率,更能"立即"協助傷者,且沒有公親變事主的疑慮?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