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7.01.1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背部 手腳挫傷
我方:右肩鎖骨粉碎性骨折 腳挫傷
只有我搭救護車去醫院,對方在現場做筆錄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
現場被對方破壞
當下太痛來不及阻止對方移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皆只有強制險,我方已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從護欄衝出來,我閃避不及撞上
現場圖 對方A車 我方B車
https://i.imgur.com/3sj5muO.jpg
初判表 我方無肇事原因
https://i.imgur.com/ezlMpqG.jpg
六、問題:
我的鎖骨骨折在中段位置,醫師判定不用開刀
所以我採取保守治療,但是這三個月已經造成我生活上及工作上的不便,幾乎是身心俱疲
往後的復建更是長達一年qq
所以打算跟對方求償
1.請問類似案例都是求償多少錢?
2.對方只有初期簡訊電話問候,後來就沒消息
也不清楚對方是否有申請調解
因為車禍在台北發生,我住新竹,戶籍在台中
請問我去申請調解可以依我在的縣市召開調解會嗎?
謝謝大家,也祝大家佳節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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